火电厂一般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生产厂房内外应当保持
清洁完整。
(2)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指定地点
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
,应当事先
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
(标出界限合荷重限度
)(3)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4)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
,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在检测、修理
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
,应设临时围栏。临时的孔、洞
,施工结束后
,应恢复原状。
(5)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
,应装设不低于
1050mm
高的栏杆和不低于
100mm
高的护板。如在检测、修理
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
,应装设临时遮栏
,并在检测、修理
结束时将栏杆立即
装回。临时遮栏应当由
上、下两道横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50~1200mm,
下杆离地高度为
500~600mm,
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
180mm
的挡脚板。坡度大于
1:22的屋面,临时遮栏应高
1500mm,
并加挂安全立网。原有高度
1000mm
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6)所有楼梯、平台、通道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