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完善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实现安全生产,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以及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一、对于在租赁公司的安全生产过程当中
,积极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的先进集体和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重奖。
二、对于在施工生产中忽视安全、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漠视安全事故隐患
、违规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机械事故的集体
和有关责任人
,给予批评教育、停工待业、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负刑事责任。
第四条租赁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租赁公司总站、分站、高端项目、专业队及所有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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