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封存与报废管理制度
一、设备封存的定义: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并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封存手续,按类分清技术情况
并登记造册,封存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
二、设备封存前要进行1次
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三、所有封存或其他原因闲置
2年以上不用的设备企业应该积极
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可报请相关部门
协助处理。
四、机械动力设备及仪器仪表凡符合下述条件
之一者可申请报废更新
:(1)经多次大修
,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或工艺要求
,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破损不严重,但技术性能落后,效率太低,经济效果差的;
(3)经大修后虽能恢复技术性能,但大修费用超过原值
60%;(4)耗能超过原机标准
60%,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设备启用超过使用年限,零部件磨损严重、原出厂厂家设备已改型,无配件可配设备,可申请报废。
(6)上级主管部门批示淘汰的设备。
五、各单位报废设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指定地点,上交设备应当保持
完整无缺。
六、因生产要求需长期停用的设备或技术改造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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