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1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及时增加灭火器。
1.2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2用火管理制度:
2.1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2.2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
2.3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
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
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材料防火管理制度:
3.1依据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储存易燃材料;
3.2各种易燃材料的储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烟及明火操作;
3.3易燃易爆物品
的堆垛不宜过高;垛与垛之间应当保持
适当距离;
3.4建筑工程内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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