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安全职业健康操作章程
1、起吊岗位司机应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持证上岗
。2、各种起重工具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经常检查,定期维修、维护手拉葫芦及千斤顶;检测、修理
完后,必须做超载
20%的试验,合格之后
方可继续使用。
3、起吊重物时,重物上焊接的吊环、吊耳必须牢固可靠,保证任何一个吊环或吊耳在承受整个重物的重量时不变形。
4、严禁在管道、带电运转设备、厂房楼板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上或物件上固定起吊设备。
5、严禁使用受过死角檫扭、部分受压变形、表面钢丝被腐蚀且磨损达到钢丝直径
40%以上、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超过规定值、被烧坏或断股的钢丝绳。
6、表面有裂纹、破口、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
10%的吊钩、吊环禁止补焊,必须更换。
7、采用电动葫芦进行起吊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手不离控制装置,禁止戴手套,以便及时控制。
8、起吊工作要一次完成,不得吊到中途停止后人员离开。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且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当立即
停车。9、用滚杠搬运物体时禁止直接用手调整滚杠的方位;
用滚杠在坡道上搬运物体时,正下方不得有人。
10、在起吊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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