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楼地面装饰工安全操作章程
1在楼层进行施工时,楼面上堆置的材料其重量不得超过楼面设计的荷重,并分散堆放。
2严禁随意
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经批准后
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当立即
恢复原状,不得留有隐患。
3使用外加剂
(如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等
)时,不准赤手拿取。作业时应戴手套和口罩,并穿鞋盖,以防烧伤皮肤。
4使用水磨石机应当遵守
本规程相关的有关规定
。5清理地面和楼基层时,不得从窗口向外乱抛杂物。
6搬运陶瓷、锦砖等易碎面砖时,宜用木板整联托住。
7陶瓷砖板加垫或粉沫材料烘干地点,要有专人看管。
8塑料板、拼花硬木等地面与楼面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8.1在施工地点和贮存塑料板材、胶粘剂的仓库内外,必须置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存放丙酮、松节油、汽油、胶粘剂等的数量,不得多于当天用量,使用后
必须盖严。
8.2施工现场必须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采用机械通风。使用氯丁橡胶胶粘剂和其它带毒性、刺激性的胶粘剂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毒口罩。刷胶人员还应在手上涂防腐蚀油膏。一般连续作业
2h后,应到室外休息
0.5h有心脏病、气管炎、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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