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防火防爆
——采暖系统防火防爆
采暖是采用人工方法提供热量,使在较低的环境温度下,仍能保持适宜的工作或生活条件的一种技术手段。按设施的布置情况主要分集中采暖和局部采暖两大类。其中,集中采暖由锅炉房供给热水或蒸汽(称载热体),通过管道分别输送到各有关室内的散热器,将热量散发后再流回锅炉循环使用,或将空气加热后用风管分送到各有关房间。局部采暖则有火炉、电炉或煤气炉等就地发出热量,只供给本房间内部或少数房间应用。有些地区也采用火墙、火炕等简易采暖设施,也有利用太阳能或辐射热作为热源的采暖方式。
采暖系统的防火防爆设计,主要是对具备
一定危险性的生
产厂房(库房)、汽车库等的采暖系统防火防爆设计。火灾危险性不同的建筑,对采暖也有不同的要求。
采暖系统的防火设计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以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等有关规范的有关规定
执行。一、选用采暖装置的原则
1.甲、乙类厂房和甲、乙类库房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采暖。因为用明火或电热散热器的采暖系统,其热风管道可能被烧坏,或者带入火星与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气接触,易引起爆炸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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