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要求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随着我市三大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全市工程建设规模急剧增长,新增工程和在建工程始终处于历史新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许多压力和困难,工程安全事故仍呈多发态势,安全生产形势依旧严峻。依据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合建管[2006]60号)文件精神,我站对下一阶段工作特提出下述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责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要吸取近期工程安全事故沉痛教训,认真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所负予的安全责任,制定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依法办理安全报监手续,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不得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施工,并对违法发包、违法开工承担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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