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1、 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程序是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上岗必须配挂工作卡。
3、 工地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机械操作工等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 三违行为:指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 戴安全帽必须系好扣带;安全带必须锁扣牢靠,要高挂低用;安全网不能破损,要绑扎牢固。
6、 现场作业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及打赤脚。
7、 四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防护严禁随意拆除。
8、 五临边(坑井边、梯段边、楼层边、阳台边、屋面边)操作,防护设施要严密。
9、 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10、 建筑工地要具备五小设施:宿舍、食堂、厕所、浴室、活动室。宿舍要保持卫生干净、清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食堂要配置灭蝇灯,饭菜碗具要符合卫生标准,购饭菜不要争先恐后,厕所要有冲水设施及保洁人员,上厕所要文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