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汽锅炉运转操作章程
第一节总则1.锅炉投用前必须取得劳动部门签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否则,不得运转
。2.司炉工人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随身携带劳动部门签发的与所操作炉型相应类别的《司炉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凭证操作。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章程
,按规程中规定的要求,精心进行操作。并同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尽职尽责,任何人不进行违章操作
和违规违章指挥
,并不得违犯劳动纪律。
4.司炉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精力高度集中,时刻注意锅炉的水位、压力及锅炉运转情况
。5.锅炉运转
中给水应均匀,并保持正常水位,特别注意水泵开启后水泵是否真正上水。
6.水位表的水位轻微上下波动,每天早班人员冲洗水位计至少1次
,若对水位计的准确性有怀疑应当随时
冲洗予以校正。
7.锅炉运转
中压力表指针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时安全阀必须自动
开启,安全阀手动实验每月2次
,每月1号有早班人员手动实验一次,冲洗压力表每半月一次,每月
15号有早班人员完成,并随时做好记录工作。
8.往复泵每周早班试验一次,有问题及时找保全人员处理,以做好突然停电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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