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措施
1.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1)控制伤亡事故指标。
(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在施工期间内都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以上要求。
(3)文明施工。要制定施工现场全工期内总体和分阶段的目标,并要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制定考评办法,奖优罚劣。
2.文明施工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期间内,施工现场都能做到地坪硬化、场区绿化、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卫生化、材料堆放标准化等文明施工的标准。
3.安全技术交底
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之前,工程技术人员都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撰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书,由施工员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人,听过交底后,应在交底书本上签字。
4.安全标志
在危险处如: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人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都必须按《安全色》(GB2022-0501)、《安全标志》(GB289今一1996)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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