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105 0

[学习资料]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及事故处理规定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504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7%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892.7497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809 点
帖子
2173
精华
0
在线时间
1405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6-1-22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7-4 19:26:53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及事故处理规定
一、凡是人为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被盗,符合下述条件
之一者,均为责任事故:
1.违反操作章程
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灵敏度下降从而影响使用的性能及寿命者。
2.未取得操作合格证而使用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者。
3.未经主管人员或指导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同意,擅自动用、操作者。
4.在实验、行政办公使用过程当中
不负责任,工作失职者。
5.违反相关规定
未经审批,擅自拆改仪器设备者。
6.私自挪用仪器设备或搬迁时不负责任致使仪器设备损坏者。
7.因不注意保管、维护,致使仪器设备腐蚀、生锈,效能降低者。
8.未采取有效的防盗安全措施,造成损坏、丢失者。
二、凡责任事故,一律赔偿经济损失。对丢失照相机、录相机、笔记本电脑、吸尘器、数码相机、万用表、成套专用工具、手电钻等可民用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按原价赔偿;
由个人原因丢失的仪器设备以及私自转借(允许)他人使用,致使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按损坏部件及丢失仪器设备的原价赔偿。
其它按下列范围掌握赔偿计价办法:
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
零配件损失的价值。
2.局部损坏后可修复的,只计算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事故处理 实验室 笔记本电脑 不负责任 数码相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4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