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职业病的诊断是一项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法定行为,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劳动者(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我国目前规定了十大类
115种职业病。省级以上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法定的职业病目录,受理当事人的职业病诊断申请,并组织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参与的集体诊断活动。
劳动者怀疑所患疾病与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有关、且符合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者,可以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首选本人居住地或用人单
位所在地(以下简称本地)的县(区)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如本地县(区)行政区域内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选择本地市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如本地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选择本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我省目前获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的有: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平市疾病预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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