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械安装工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井下机械安装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在倾角大于
150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
(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乎行作业时,应该制定
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3条进行安装
(或拆卸)作业时,应设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必要时应配瓦斯检查员。
第4条当安装现场
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
1%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
1.5%时,不得进行大型机械、器材的安装、拆卸和搬运等作业。
第5条井下安装工应能正确合理使用
安装工具,如管钳、活扳手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应反着用,不得代替手锤等。安装工应能合理选择起重工具。
第6条需要起重、运输设备时,应当严格参考
《起重工操作章程
》进行作业,应选用平板车、花架车运送设备。器材,不应使用矿车,不得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7条安装工应了解所需安装
(或拆卸)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并应了解:工作环境、进出路线及相关环节的配合关系。
第8条下井前要由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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