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要求
1、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设备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该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施工现场必须采用
“三相五线制
”供电。由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的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按要求作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潮湿或条件较差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4、各种电气设备应装专用开关和插销,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严禁将导电触头误接作接地触头使用。
5、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的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或沿墙架设。电杆的板线(拉线)必须装设拉
力绝缘子。严禁供电线路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6、施工现场架空线路应装设在起重臂回转半径以外,如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搭设防护架子,或采用其他措施。
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霉烂电线。一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线(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应无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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