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一、分站
1、设备使用之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转24小时,合格之后方可使用。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2、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快速进行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3、安全监测工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快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
4、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当及时进行更换。
5、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备防雷措施。
二、中心站
1、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转。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4、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6、中心站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员应当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转状态,填写运转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当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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