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责任制
一、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并督促检查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
二、负责组织编制长远和年、季、月度掘进、煤巷掘进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完成。
三、强抓所属工作的工程质量,消灭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完成材料消耗和工资承包指标,完成掘进效率。
四、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负责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标准要求、检查、实施。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当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要以身作责带头执行规程,并教育各级干部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禁违规违章指挥。
六、组织完成基建、技改等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资金计划,力争节约工程造价。
七、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延深矿井和采区的移交、验收工作,凡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不准移交生产,属于分管范围以内的问题,要组织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八、协助矿长组织并落实好矿安全大检查,对掘进方面的重大安全问题,负责组织有关单位研究,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九、负责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一通三防”工作,组织分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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