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斜井(巷)提升兼作行人道的安全措施
1、在斜井(巷)的上部水平车场设自动常闭的阻车器,并保持动作灵活。只有矿(料)车与提升钢丝绳挂接好而准备不放时,方可打开阻车器。
2、在上部水平车场变坡点下方
20m处设挡车器;并由上把钩工控制,矿车下放前方可打开,矿车上提通过后即时放下。
3、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安全挡,且随工作面前进而移动;安全挡距工作面最大距离
20m,并设专人负责操作,不通车时不应打开,矿车通过后必须立即关闭。
4、斜井(巷)一侧,要设专用人行道,人行道必须符合以下
要求:1)从碴面起垂高
1.6m
内,必须留有宽
0.8m
以上的人行道;
2)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物料影响行人。
3)坡度大于
16o以上时,人行道应设台阶或扶手,以方便行走。
5、在人行道一侧间隔
40m设一个躲避硐;且净高有
1.8m
,宽深各
1.5m
。如有可利用的硐室或巷道,可不另设躲避
硐。躲避硐内不得有积水或堆放杂物。
6、在每个躲避硐口、横川口,应安装红信号灯,信号灯应与绞车电路闭锁;绞车运转前,提前预告井巷中的行人。
7、严禁行人离开人行道到轨道上行走。行人必须随时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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