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l)甲类生产区严禁火种
①在有煤气的环境中,不得使用铁质工具,需要敲打时只准使用铜锤。
②进入甲类生产区的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得穿钉有铁钉铁掌的鞋子,不宜穿氯纶等极易产生静电作用的化纤衣裤,以防摩擦时产生火花和静电而酿成灾难:
③汽车、电瓶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甲类生产区。
(2)甲、乙类生产区的检测、修理
与动火①严格执行动人审批制度。
②首先将设备的进出口阀门全部关闭,对泄漏阀门应在关闭阀门后释压,并加装百板,断绝气源和油源,然后依次开启设备的放散阀和气孔,用蒸气吹扫,或自然通风,将可燃气体全部排净。排放煤气时,排放口的下风
10米内应无明火。
③油槽动火时,应该先
将可燃液体安全抽空,在槽底放水
30~40厘米深,然后再通蒸气排除挥发气体。
④动火前应该先
用测爆仪测定,确无爆炸可能后方能动火。若动火时间较长,还应间隔
2小时再测爆,以防有油类挥发或素升华等情况而导致可燃气体的浓度增加,引起爆炸。
⑤动火设备接点电
阻不得超过
2欧姆。③在甲类生产区内,动火设备附近的设备应用帆布分隔,随时浇水。附近如有油槽、苯槽,其透气孔应安装冷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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