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推车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推车工必须熟悉工作范围以内
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等情况及巷道支护情况
,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上岗作业
。二、安全章程规定
第2条一次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巷道坡度在
5‰以下时,不得小于
10米;坡度大于
5‰时,不得小于
30米。巷道坡度大于
7‰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3条推车时头戴矿灯,站在车后,抬头注视前方,手扶矿车端头的拉手。不得低头推车,不得扶车沿和车帮,也不准将头探到车上,防止挤伤。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第4条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巷道狭窄处、风门、硐室出口时,必须及时发出警号并控制
车速。第5条过风门时不准用车顶风门,应该先
打开风门,车过后将风门关好;必须过一道风门随即关闭上,不得将二道风门同时打开。
第6条严禁蹬车、放飞车。
第7条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稳住。
第8条若在巷道分段接车,接车地点不得在拐弯处,以防看不清误操作伤人。
第9条在有摘挂钩地点倒车,要首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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