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ly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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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使用] 对版主加威望限制的质疑!!  关闭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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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don 发表于 2007-3-29 08:17:00

个人以为没有必要加这个“威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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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09 发表于 2007-3-29 08:29:00

再谈谈我对于年鉴制作的一些看法。(很不成熟,欢迎拍砖)

大家都知道,年鉴的内容是由国家养的一批人在专门制作,这些人吃的是皇粮国税,理应做好分内工作,而不应该以行政特权来贩卖信息牟利,此其一;

年鉴的内容肯定不应该对公众保密,这些是公众有权知道的内容。试想:我住在一个城市,依法纳税,我连这个城市去年做了些什么,有怎样的发展都无权知道,合理吗?此其二;

政务公开是大势所趋,当然年鉴的纸质版是需要印刷成本的,但是,作为统计年鉴的电子版本,地方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到网上,让公众自由查阅,这是职能部门的义务,此其三。

所以,我个人认为:年鉴这东西,就应该在公众之间自由流通,至于她的制作成本,伟大的党和政府,早就以工资的形式替我们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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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fon 发表于 2007-3-29 08:44:00
以下是引用fly09在2007-3-29 8:11:00的发言: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上传者定了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价格,说明只要满足这个价格要求的人,都可以得到其贡献的资源。但是版主强行设定威望的限制,平白无故抬高门槛(并且这个门槛很高),这对上传者和下载者都是不公平的。

当然希望版主和管理员,制定一个好的制度,保证论坛的良好运行。但是目前加威望的做法,确实将门槛抬得太高了。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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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ljml 发表于 2007-3-29 09:02:00

本人也觉得威望太难弄了.大家还是务实一点.把有限的资源让无限的人来共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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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eree 发表于 2007-3-29 09:14:00

威望和货币其实是两种不能兑换的激励机制。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上传者定了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价格,说明只要满足这个价格要求的人,都可以得到其贡献的资源。但是版主强行设定威望的限制,平白无故抬高门槛(并且这个门槛很高),这对上传者和下载者都是不公平的。”

他们真的要的话,会私下交易的。

还有问题其实不是一个年鉴问题。我们不管它的产生合不合理(那是另一件事情)把问题指向有圈内特点的资源(很稀缺的)上,我不相信世上真有那么多无私奉献的人,制度是要面对大众的。我们怎么鼓励人们分享?靠无私是不行的。我们怎么信任交易的对方?问题很复杂,我已经在制度经济学板块悬赏解决方案了。我们继续讨论。这里我只是说说,以上漏洞,没有什么其他意思啊。希望大家讨论高素质点,对事不要对人。

给中文世界的优质语料添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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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09 发表于 2007-3-29 09:24:00

实事求是的说,既然上传者愿意定价出售,就没有考虑无私奉献的问题了。并且也不是要求大家都无私奉献,只是讨论版主该不该强行加威望限制的问题。

本来这里的交易是很简单的,定价——购买——下载,与信用度无关,因为只要你买了,系统就会将你的钱转到上传者帐户。反倒是增加威望限制后,倘若出现私下交易的情况,将大大增加交易成本(时间、信用等)。

相信来这里查找资料的人,素质都不应该算低。作为本贴的发起人,我也在这里郑重呼吁:请大家严肃讨论,并强烈BS人身攻击的行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9 9:26: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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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dzz 发表于 2007-3-29 09:25:00

10楼说的很对。

本身资源贴都是要定价的,而本版资源的价格并不低!!一般都是几百、几千,怎么会是白拿呢??贡献资源者怎么没有回报呢?对论坛没有贡献者用什么买资源呢?

关于本版资源贴的定价,过去曾有过激烈争论,最后的结论是:市场决定价格——定价10也好,10亿也好,卖家说了算;卖的出去卖不出去,买家说了算。双方有对等的权利,而卖家能够得到回报,网友也会为了购买有价值的资源尽力为论坛做贡献。

加威望限制的好处在哪里?

--贡献资源者得了什么好处?买家反而少了,本来能买的人,因为威望不够,现在没法买了。

--买家就不用说了。那么多网友都尽力为论坛做贡献,又有多少人有威望?这不是搞自以为“精英”的小圈子是什么?

--至于论坛发展,把绝大多数人排除在外,实实在在为论坛做贡献的人得不到有价值的资源,这有利于论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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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dzz 发表于 2007-3-29 09:29:00
不是唱唱高调就高素质了,这话是对事不对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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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dzz 发表于 2007-3-29 09:34:00

而且,本身本版的定价制度就是充分而激烈的讨论后才定下来的,实际的门槛很高,市场定价也很合理,充分反映了各方面的意见,也确实能促使大家为论坛做贡献,本身就是个很好的制度。

制度是为人、为社会服务的,不能为制度而制度。版主没有理由擅自改变这项制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9 9:55: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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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dzz 发表于 2007-3-29 09:55:00

再有,用贡献资源的人来说事是没有道理的。

根据原制度,定价权“完全”由卖家决定,他定这个价,就表明他接受这样的回报,并非无偿奉献。

现在恰恰相反,卖家定了价,他本来能得到的一部分收入反而得不到了,实际上卖家的权利也被损害了。

卖家受害,买家受害,论坛发展受限,谁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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