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方便
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拆零药品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营业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定义:5.1、拆零药品:指门店所销售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相关内容
的药品。
6、内容:
6.1.
拆零药品应设立专柜并有相应标识;
6.1.1
、拆零柜应当配备
拆零专用工具。如:药匙、镊子、药刀、消毒棉球、拆零药袋、拆零用具应当保持卫生干净、清洁
,摆放于专区内;
6.1.2
、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看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得拆零销售,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快速进行处理
;6.1.3
、拆封过后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和其他药品混放。拆零药品销售应当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在售药品应当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保存至此批号售完为止)。
6.2、拆零操作程序:
6.2.1
、熟悉拆零药品使用说明书本上
的内容,对拆零药品做到问病卖
药;6.2.2
、了解病人有无购买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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