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支护安全要求
1.隧道各部
(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
)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当立即
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该先
将施工人员快速撤离
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
(横洞、平行导坑等
)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
5~8米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
4米。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
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当保持
在0.2MPa
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6.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当立即
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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