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人民医院
教学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的暂行规定
教学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是我院教学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为切实保障我院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
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
、实验室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风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在内的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教学管理人员是指:
医院教学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教学副院长、
科教科长、
教研室(带教科室)
主任、教学秘书
。第2条:教学
管理岗位的各级和各类人员都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其基本规定见《荣昌区
人民医院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医院对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每一年小考一次,每二年大考一次。凡大考通不过的教学管理人员,学院将不再续聘其原来担任的教学管理岗位。空缺的教学管理岗位,可在全院范围内招聘。
第3条:教学管理人员考核的依据是:《荣昌区
人民医院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考核的办法是四级考评:即接受本院实习学生的考评;接受医院职能科室的考评;接受医院带教老师的考评;接受医院领导班子的考评,每一级考评的分值各占25%。考核的
等级为:1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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