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存贮、保管、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存贮、保管、使用危化品的单位应有相应的危化品存贮、保管及处置环境与办法;同时熟悉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监管办法。
2本规程所称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液)物品、自然物品及遇湿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3危险品保管人员,要求有责任心并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对气瓶设有专管或兼管人员,使用人员应了解所用气体性质,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本项规定。
4严禁使用接触剧毒物品的用品。并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长期逗留。
2危化品存贮、保管安全注意事项:
2.1危险品和普通用品同库存放时应当保持适当的距离;互相接触后可能引起危险(爆炸、中毒、腐蚀)的药品或气瓶严禁放在一起,应分别存放。
2.2遇水、遇热燃烧、易燃易爆等药品及气瓶不得在露天场地贮存。
2.3腐蚀物、易燃物、有毒物等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10.2.4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专人负责销毁。铁制的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不得改用。
2.5危险品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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