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供应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
器材供应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集团公司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强化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促进全矿区安全工作的持续稳定持续发展;
第2条 负责全矿区生产建设和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任务及物资管理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物资采购应任务;
第3条 负责火工品的生产、运输、储存的管理工作,参加火工品使用、生产、管理中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4条 组织人员深入矿区生产一线,了解供应物资产品生产中的安全情况;
第5条 以供应物资安全质量为准则,提高供应物资的安全质量标准;
第6条 对所属生产厂点单位,强抓产品质量,加大产品的技术含量,确保矿区的安全有序生产;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未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第8条 因违反集中统一管理规定,擅自采购物资的或违反公开招标,致使采购物资质劣价高,造成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建设进度的;
第9条 对检查出的问题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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