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地区特殊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近日西藏由于一份流传的关于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文件而成为热
点。需要注意的是,先不论这份文件的真假性,这份文件清理的是各地
(市)、行署(人民ZF)、县(区)人民ZF(管委会)及所属部门、自治区各部
门正在实施的,除中央、国务院及所属部委、自治区
D委、ZF统一制定出台的财税政策以外的政策。下面是
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西藏地
区特殊税收优惠政策,欢迎阅读。
1、西藏自治区人民
ZF关于调整我区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
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藏政发[2011]112
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
ZF,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
彻自治区
D委关于推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部署,根据中
央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现就调整我区非
公有制经济有关税收政策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个体工商户增值税、
营业税的起征点
(一)增值税的起征点。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
20000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
额20000
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
(日)销售额500元。 (二)营业税的起征点按期纳税的
(含个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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