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与监理协调配合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出现了做为工程责任主体之一的工程监理单位,单位除认认真真的做好
自己承包工程的责任外,一定要积极做好监理工作协调,使双方目标一致,形成合力,促进承包工程预定目标的实现。
1、监理地位的认识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管理合作关系,不是建设单位的下属机构;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单位按照
"公平、独立、自主
"原则开展工作并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单位的工作促进了施工单位管理到位,使工程预定目标
(质量、工期、经济
)实现的最终责任始终是施工单位。
2、开工之前
就有关事宜达成共识
施工方案中应重点注意的问题:注意在下述方面
得到监理单位的认可,采用的施工规范、规程;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安全、质量、文
明、季节施工措施等。
根据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做好对工程项目分专业地更周密的实施制度。
认真参加监理会议:首次工地会议上应当注意
记录内容有建设单位授权、各相关人员认知、监理交底、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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