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确保行人安全及助行器正常运转
,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主井队负责助行器的日常维护、检查、钢丝绳检查和更换等,每天派专职专岗人员
对助行器驱动装置、钢丝绳、滑轮(滑轮磨损程度)、制动闸进行1次
全面维护检查;对电气保护装置、信号和通讯装置进行1次
实验,并填写检测修理
记录。二、主井队负责对助行器行人手柄的管理:必须保证
3#和5#煤井底存放有足够量的手柄供上井人员使用(
5#煤存放80个、3#煤存放20个)。每天清点助行器行人手柄,每丢失一个,罚款50元
。三、牵引助行人员必须安全地点等待,并在指定地点自觉领用、指定地点归还手柄,爱惜、珍惜手柄(放入各车场专用箱内)。
四、下井人员严禁将助行器手柄随身携带或带至工作地点,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50元
,对不能明确责任划分情况
人的,处罚相关区域队长250元
/次。五、斜巷助行器必须在皮带停运情况下方可开启。开启助行器必须发出两遍信号,确保无问题后
方可开启。开启后行人自觉上行,行至地面后观察后方有无行人,确定后方无上行人员必须将助行器停机。否则对于不按照相关规定
开停人员按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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