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 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乙方向甲方购买十万元面额的记名旅游储值卡一张,具体使用条件如下:
甲方定期向乙方发布各类旅游资讯供乙方选择参加或按照乙方要求定制旅游产品,产生的旅游费用在乙方账户扣除;(旅游产品包括机票、酒店、景点门票等)
十万元旅游产品费分三年使用,第一年可以用30%,第二年可以用30%,第三年可以用40%,也可以授权指定他人使用该卡片;
其他用卡退卡条件详见公司记名旅游储值卡使用规则。
付款期限: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
为便于记名储值卡客户用卡权益保护,甲方组织乙方和其他记名储值卡客户(共50名)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合伙企业成立后,甲方现股东承诺将其所持有的甲方股权的5%无偿赠予乙方联合的有限合伙企业,(所赠与的股权乙方享受收益权,但不参与甲方经营和决策)由乙方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即每人拥有甲方0。1%的股份),乙方合伙人权利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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