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调度工安全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机车运输行车调度工应熟悉本矿运输系统,能绘制电机车运转
图表和填写行车记录。
第2条必须熟悉本规程,掌握运输系统各个环节的车场、巷道、各巷道的长短、行车时间、轨道、道岔、行车信号、通讯设备、煤仓、翻车机、机车、矿车和提升主井的情况,还要掌握各机车司机的情况,掌握各采、掘区本班的生产情况。
第3条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调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必须由熟悉调度工作的运输队、组领导人员顶岗,并向顶岗人员交清注意事项。
第4条要严格管理、正确合理使用
运输系统的信号集中闭塞装置或通迅、信号等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5条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要交清下述情况
:1.上一班运输
任务完成情况和煤仓贮煤情况。
2.行车信号、安全设施情况,有无事故及事故处理情况。
3.线路上有无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时间、内容、负责人等情况。
4.机车和矿车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5.各级领导的指示和上级调度部门的通知等。
二、行车调度
第6条要根据矿(区、科、队)领导的指示或上级调度部门的调度,根据上一班留的条件和本班的运输任务,统筹安排,及时调配车辆运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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