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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编号:P-RD—
010—
01—001
—A/1移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妥善的管理和物理上的保护存储介质,使它们免遭破坏、偷盗和未经授权的访问.
2范围适用于公司配发移动介质。
3职责3。1综合办负责建立可移动存储介质清单和发放控制;
3。2各使用人员
负责按照公司要求安全处理存储介质。
4工作程序及
内容4。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存储介质主要包括磁盘、磁带、光盘、盒式磁带、打印文件等。存储介质应得到妥善的管理和物理上的保护,使它们免遭破坏、偷盗和未经授权的访问.
4。2可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
4.2。1
存储介质在不用的时候,应当得到安全地存放,特别是存有敏感信息和数据的介质更不能随意放置,以防被泄露。
4.2.2
可移动存储介质系统科建立清单,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使用人。
4.2。3
对于从企业中移走的可重复使用的存储介质,不再需要时应及时删除;
4.2。4
所有的存储介质应保存在符合其要求的安全环境中。
4。3存储介质的处理
4。3.1
可能需要安全处置的物品如下:书面文件、录音或其他形式的记录、复写纸、输出报告、一次性打印色带、磁带、可移动的磁盘或磁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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