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安全等级评价方法(试行)
一、综合安全等级评价方法概述
综合安全等级评价方法是对水产苗种检疫内容中感官要求、寄生虫性疾病和细菌性疾病的检疫结果进行判定的方法。主要运用模糊数学的基本理论,将各隶属项进行模糊量化,按三种检测结果分别赋予
1、2、4的分值,然后将各隶属项的分值进行相加,计算出系统综合评分,根据系统综合评分的分值来判断系统的综合安全等级。
二、水产苗种检疫结果评分标准
1、感官要求共包含五项指标:
a、活力b、感光能力
c、体表光洁度
d、伤残、畸形率
e、死亡率
各项指标的判定结果
感官要求
活力感光能力
体表光洁度伤残畸形率
(≤3%)
死亡率(≤3%)
判定结果
强不强敏感不敏感干净不干净正常不正常正常不正常感官要求评分标准:
①五项指标中全部指标符合要求或仅有一项指标未符合要求,则将其评分结果记为
1;②五项指标中其中有两项或三项指标未符合要求,则将其评分结果记为
2;③五项指标中其中有四项或全部指标未符合要求,则将其评分结果记为
4。2、寄生虫检测包括对寄生虫数量的判定及其优势种类别的鉴定,评分标准为:
①组织内(外)偶见寄生虫,则将其评分结果记为
1;②组织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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