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泰和产业发展事业部
职级和职位设置管理办法
V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产业发展事业部组织管控体系,规范职级和职位设置,确保与控股集团职级体系的一致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发及各地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包括:开发编、营销编),
实习生、工勤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指导原则
一、在尊重管理效果、确保职级合理对应、能够迅速回应客户的前提下提倡
扁平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
二、管理幅度:原则上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应保持在3人
(含)以上,12人
(含)以下。三、职位设置不追求市场竞争优势,但要确保跟随市场主流形势。
第二章 职级、职位设置
第四条 职级设置
总部及地区公司相应职位对照职级如下:
第五条 职位设置
一、产发总部职位设置
产发总部各级员工由以下五类职责层次组成:
(一)总负责人:
即产发公司总经理,原则上为管理序列9级员工。
(二)总部职能负责人:
即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原则上为管理序列6-8级员工.
职能负责人的职位设置如下: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8级时,职位名称为公司副总经理。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7级时,职位名称为总经理助理。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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