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料安全操作章程
上岗条件
第1条运料人员必须熟悉工作范围以内
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情况及工
作面和巷道支护情况
,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章程规定
第2条必须按作业章程
要求的材料的规格质量下料,不准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工作面。
第3条运料工不得操作刮板输送机、小绞车等。
第4条严禁在变电所、水泵房、空气压缩机房,爆炸材料库及附近
5米内,顶板破碎、压力大、支护损坏或不齐全处,巷道断面小、影响通风行人等处堆卸料。
第5条装卸、运送摩擦式金属支柱时,应将柱心或活柱插入柱套内,打紧水平楔;装卸、运送单体液压支柱时,应将柱筒内的乳化液放净,活柱收缩到位。
第6条装拱型支架时,两边必须用木墩或木楔挤紧,防止滚倒。
第7条装卸料时,应站在材料垛的一端,不许站在当中,以免材料滚下伤人。
第8条装车前,必须将车停稳,把车轮制住,以防车自动滑行伤人。严禁使用损坏失修的材料车。
第9条人力推车运料,必须严格遵守
推车工操作章程
的相关规定。
第10条极薄煤层或溜煤眼离棚梁、顶板距离小于
0.3米的工作面,不得用刮板输送机运料;弯度较大的物料,宽度大于溜槽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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