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操作章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
14吨及以下窄轨各类电机车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3条必须熟悉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煤矿机电设备检测、修理
质量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电机车的修理工艺和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正确合理使用
方法,认真严格遵守
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执行。三、安全章程规定
第4条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转
的状态下进行。检测、修理
一般在维修车间
(硐室)内进行,临时小故障的处理可在运转
线路上进行,但必须切断架空线电源,并采取防止其
他车辆冲撞检测、修理
车辆及检测、修理
人员的措施。
第5条被检测、修理
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或木楔等将机车稳住。架线机车要落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蓄电池机车要拔开电池插销。
第6条修理电气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并按照相关规定
程序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7条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测、修理
。第8条作业时必须穿戴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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