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工(普通工)安全操作章程
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纪守法
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管理制度
。2、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之前
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3、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之前
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4、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当中
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
2m范围以内
和现场燃气、给排水等管道
1m范围以内
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
,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
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进行上报
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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