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给矿机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振动给矿机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振动给矿机工岗位。
2内容2.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之后
上岗;上岗之前
正确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品
。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在启动振动给矿机前,应检查振动给矿机周围是否有妨碍其运转的障碍物,振动电机是否正常可靠,弹簧有无断裂、螺栓是否松动。
2.3检查启动设备是否良好,电动机接地是否完好。
2.4清除振动给矿机溜板上的杂物,以免重负荷启动。
2.5检查并拧紧各部位螺栓。
2.6观察振动给矿机的振动是否平衡,运动件无撞击和摩擦的地方。
2.7给料必须均匀,不能超载或有过大冲击力。
2.8随时注意振动电动机的温度及异常声响。
2.9运转中如果发现
危机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现象,应用进行紧急停机。
2.10
振动给矿机在运转中的任何大小修理或调整,都必须是切断该机的电源,然后进行。
2.11
振动给矿机运转中严禁在机座底部或运动部件中清理卫生,如需清理必须停机。
2.12
禁止擅自进入下料漏斗处理大块,确需进入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