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冲击夯机安全操作章程
(1)振动冲击夯应适用于粘性土、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的压实,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坚硬地面作业。
(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
要求:a.各部件连接良好,无松动;
b.内燃冲击夯有足够的润滑油,油门控制器转动灵活;
c.电动冲击夯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电缆线表面绝缘完好。
(3)内燃冲击夯起动后,内燃机应怠速运转
3~5min
,然后渐渐
加大油门,待夯机跳动稳定后,方可作业。
(4)电动冲击夯在接通电源启动后,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有错误时应倒换相线。
(5)作业时应当正确
掌握夯机,不得倾斜,手把不宜握得过紧,能控制夯机前进速度即可。
(6)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在较松的填料上作业或上坡时,可将手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7)在需要增加密实度的地方,可通过手把控制夯机在原地反复夯实
。(8)根据作业要求,内燃冲击夯应通过调整油门的大小,在一定范围以内
改变夯机振动频率。
(9)内燃冲击夯不宜在高速下连续作业。在内燃机高速运转时不得突然停车。
(10)
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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