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和消除隐患的能力
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和消除隐患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的重要保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仅是
安全生产的指挥员,也是安全生产的战斗员,是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中坚力量。如果说,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是生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实现的是个体的安全;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是生产安全的第二道防线,实现的是从业单位整体的安全。作为从业单位来讲,仅有或者仅靠第一道防线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筑牢第二道防线。从业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也就是依靠这两道防线,缺一不可。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第二道防线,实际上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合理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
现和消除隐患的能力,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合理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中,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至少可以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百里挑一。既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重大,地位重要,那么从业单位就要因位选人,把能够胜任这一工作的人选配进来。尤其是
把在本行业从业时间相对较长,工作经验比较了丰富
,对本单位生产过程当中
的不安全因素和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