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
固定用火区域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保障用火作业过程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项规定
。2.范围适用于中原油(惠州)石油XXXX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区域用火作业及用火承包商。
3.职责3.1工程部职责:
3.1.1
负责中原油(惠州)石油XXXX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区域用火作业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发布。
3.1.2
负责对承包商用火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3
负责一般工程项目工程区域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核签发。
3.2监理职责:
负责《承包商动火作业许可证》
HSE措施的审核。
3.3总承包商的职责:
3.3.1
负责建设项目工程区域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4.用火过程监
护管理4.2一个固定用火区域必须制定至少一名专职用火作业监护人,并对办理《承包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用火点全过程连续监护;对整个固定用火区域动火点动火情况记录,全过程作不间断巡检监护。
4.2固定用火区域用火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表的使用
4.2.1
凡对进行用火作业的监护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填写《用火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表》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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