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方案编制、审查、执行管理制度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开拓方案设计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项规定适用于天池公司开拓方案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二)管理职能
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开拓方案设计和报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开拓方案设计编制的准备工作
(1) 编制开拓方案设计前应准备好如下资料:
a. 地测部门应准备套经矿总工程师审查上报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准的采区地质报告书及其全套附图,此项工作需在设计前三个月完成并交给技术部;
b. 开拓设计前三个月,施工设计前个月,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应将收集的邻近采区与本采区有联系的各类巷道的资料(包括巷道所处的层位、断面坡度变化以及有关导线点的座标与标高)、巷道内的机械装备、使用情况、主要用途以及矿压资料等交给主管设计人员。
c. 生产技术部应将收集到的邻近采区的开采情况,开拓准备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在设计前个月书面提供给有关设计人员;
d. 技术部应准备套矿井设计、矿井水平设计或辅助水平设计;
e. 计划部应准备矿井的中长期规划与采区的接续图表。
(2)人员准备
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设计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协调并按排设计专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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