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
饭店内部消防、治安管理,预防火灾及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双方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及XX市
的有关法令法规,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经营场所承租单位应在饭店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按政府相关部门
批准的服务项目进行经营,不得敲诈宾客,强行索要小费,做到合理收费,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二、建立经营场所的安全制度并上墙,加强对员工防火、防盗,防治安事件的培训,熟悉场所的应急疏散门的位置、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会扑救初期小火。
三、承租单位应设专职安全员,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
和XX市
政府关于旅店业和公共场所安全防火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
四、加强所属员工的培训,做到文明服务,避免发生因服务不当引
起的各类治安事件。一旦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流氓滋扰
等治安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及时报当地公安机关。
五、经营场所内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专人管理,并认真
维护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挪做它用
。六、专职安全员做到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保证
不发生火灾事故。发生消防、治安事件要及时上报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