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议
甲方(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本工程
主体结构混凝土、砌体、粉刷、地坪、屋面
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消除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单项经济责任制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围:
主体结构混凝土、砌体、粉刷、地坪、屋面本工种内标化
4、承包方式:
清包工、自带小型工具机械设备、易耗品
5、工程项目期限:
自20年月日起开工至工程实际竣工。
2)承包项目由乙方按
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单项施工方案;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乙方不得招收无身份证、身体残疾、年龄不满
18周岁的人员进场务工。
21、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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