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有序生产
,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2、本制度临猗分公司生产系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工作职责分工
3.1分厂设备处负责分公司各分厂生产系统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管理。
3.2各分厂负责所管辖区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3车间负责本车间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4、工作流程:
4.1所在车间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拆除。
4.2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作出具体方案,经设备处批准方能进行。
4.3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当定期
进行普查鉴定。并依据
建筑物的耐震程度,积极协助进行抗震加固工作。
4.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观测,作出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4.5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测修理
质量。杜绝跑冒滴漏,当出现跑料、跑
水等情况时操作工应快速进行处理
,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建筑物等。
4.6室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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