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管理体制,堵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务处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强抓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善
,力避教师不良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心理畸变造成学生伤害等恶性事件。
(2)强抓学生教学实验安全,做好学校实验仪器室易燃易爆
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3)严禁教师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重地焚烧易燃品。
(4)认真仔细的去研究
做好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工作。
(5)对贵重物品存放重地等重要部门的门锁钥匙要专人掌管。
(6)及时巡检
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等辖区内的用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7)经常检查体育器械和设施的安全隐患,要求体育教师按规范对学生进行施教。
2、杜绝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非放学时间,没有家长带领或教师允许,不得让学生独自离开学校。
3.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老师和学生
伤亡等,对直接责任人
,要依规追究其责任
,年度考核不得参
与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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