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58 0

[学习资料] 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合同管理制度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3粉丝

已卖:2457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讲师

2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450 个
通用积分
4029.7034
学术水平
-4 点
热心指数
-2 点
信用等级
-4 点
经验
-665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41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8-9-15
最后登录
2026-1-17

楼主
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5-7-14 19:08:17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和欺骗。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不允许随意终止或解除。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的告知义务的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的情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当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文本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 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 劳动者 职业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17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