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指导山东省轻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善
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轻工业各类相关企业。
三、全省轻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应当按照全省轻工业企业各分类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
其中:基础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
10%;设备设施安全考评部分,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
H)比例抽样;
1、H≤10
,抽100%
。2、10<H≤100
,抽10台。3、100<H<500,抽10%。4、500≤H≤1000
,抽50台。5、H>1000
,抽5%。四、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以
1000
分为满分。
被考核企业的得
分计算方法:
各项目实得分之和
×[1000÷
(1000
-各空项分之和)]
项目实得分:抽样台数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项目的得分;如三台同样设备
A、B、C三台设备,分别得分
5分、7分、6分。该项目总得分为: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