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
,是指在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
,各种不 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
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与框架
第五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一)
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保证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三)
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
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四)
保证公司内外部,尤其是公司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
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五)
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使全体员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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