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浚施工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集团疏浚、挖泥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依照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二条本项规定
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及所属各项目部的水上疏浚、挖泥施工作业以及相应的辅助作业,施工单位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法规以及本项规定
,依据不同工程类型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疏浚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
第三条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要求
(一)工程开工之前
,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水文、气象、土质、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
时,必须依据
水域环境、水文、气象等施工条件拟定安全
生产技术措施。
(三)开工之前
15天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并含以下有关资料:
(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
(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3)安全及防污染等措施计划书;
(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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